南航新疆分公司信息类设备维修公开竞价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信息类设备维修公开竞价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信息类设备维修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信息类设备维修;

1.2 项目编号:CZ2021000008;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次)

项目预算(单位:元)

备注

1

MOTORALA对讲机和东大PDA手持终端维修;IPAD、打印机、投影仪、复打印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服务器维修;硬盘数据恢复信息类设备的安装服务。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52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供应商对讲机和PDA手持终端配件报价应为原装全新产品报价所有价格含税。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MOTORALA对讲机和东大PDA手持终端维修;IPAD、打印机、投影仪、复打印一体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服务器维修;硬盘数据恢复信息类设备的安装服务。

南航新疆分公司信息工程部指定办公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出现故障供应商必须4小时内派维修员到现场维修。

1.7 合同期限:202211日至202212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19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191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供应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税率为13%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1025日至20211027;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11 1 16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南航新疆分公司办公楼信息工程部

邮编:83001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 0991-3803935

EMAIL:lilinga@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新疆分公司信息工程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991-3803935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新疆分公司企管部

联系电话0991-3804308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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