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邀请函

深圳市瑞鹏航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594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

备注

1

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1

2200

提供机场区域的民航牌照车辆(含电动车、燃油车及无动力设备)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维修、车辆年审(含技术分公司前场车辆)等服务

合计万元):22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深圳市宝安机场区域

28个月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2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328日至20244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3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4417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工,0755-86300880

EMAIL:hanxue@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5-86300880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

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300906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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