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R1.9译码平台升级(2021)采购CEFA仿真文件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变更公告

小额零星采购变更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QAR1.9译码平台升级(2021)采购CEFA仿真文件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QAR1.9译码平台升级(2021)采购CEFA仿真文件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100927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套)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指定品牌

1

CEFA仿真文件

8

12500.00

100000.00

CEFA AVIATION(法国)

合计

10000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0年实际使用量和2021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采购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CEFA仿真文件

南航大厦安全监察部

自合同生效起3年内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成交服务费

1.9.1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成交服务费。

1.9.2 成交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1.2%,该费用应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3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委员会有权认定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项目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详细技术需求

3.1 支持所采购服务的咨询解答;

3.2针对所采购的服务,支持响应用户的需求和改进。

3.3技术咨询具体内容:

8个构型待定的CEFA仿真文件,文件内容包含:

3.3.1CEFA仿真文件,根据FAS飞行监控三维仿真软件对某一构型航班数据进行飞行数据三维仿真回放的参数规范和要求,定义参数列表。

3.3.2FAS飞行监控三维仿真软件对某一构型航班数据进行飞行数据三维仿真回放的参数规范和要求

3.4延续技术服务:

译码库将先提供AGS适用格式。在南航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将分析配置从AGS适用格式迁移到Alpha适用格式的服务,服务内容包含:Alpha适用格式的CEFA仿真文件

3.5验收标准

依照客户方标准在指定时间内交付指定机型相应的CEFA仿真文件,CEFA仿真文件须由客户方本着可用性在FAS飞行监控三维仿真软件进行仿真回放视频文件制作的验证及评估,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已交付。

3.6 付款方式:针对CEFA仿真文件,乙方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CEFA仿真文件后,甲方进行有效性验收,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CEFA仿真文件的服务费用。根据单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4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公告期限变更为: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22日。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102217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发送至wangchengcheng@csair.com)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4.3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

邮编:51000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020-86112592

EMAIL: wangchengche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12592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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