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飞机外表油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1 项目名称:飞机外表油漆。
1.2 采购编号(包1):CZ2020006956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包1针对2021年至2024年三年期内实施的非B787机型的南航标准喷涂整机喷漆所需要的飞机外表油漆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包括整机喷漆过程中需要的预处理剂、底漆、色漆、清漆、稀释剂、固化剂、功能漆等油漆及配套产品。参考历年整机喷漆架次,合同签署三年内预计喷漆约141架次,各机型整机喷漆的预估架次如下表所示;该表中预估的飞机整机喷漆架次仅供参考,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采购数量,并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机型最高 限价 (万元/架次) | 总价限价(万/人民币) |
1
| 非B787机型波音空客整机喷漆子包 | 空客A319机型 | 6 | 15 | 2615 |
空客A320机型 | 21 | 15 | |||
空客A321机型 | 24 | 15 | |||
空客A330机型 | 12 | 35 | |||
波音B737机型 | 65 | 15 | |||
波音B777机型 | 12 | 35 | |||
波音B747机型 | 1 | 35 | |||
合计 | 141 | / | 2615 | ||
注:
1、根据各机型油漆系统技术特点,本项目包1针对非B787机型,包1具体内容和预估数量如以上表格所示。
2、针对包1,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供BC/CC系统油漆方案报价或者高固态系统油漆方案报价(两种方案可同时提供),但同一方案内各机型的油漆系统需保持一致。
3、针对包1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对该包采购内容所包含的全部机型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 4、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南航将按照各机型整机喷漆的包干价和该机型喷漆架次对供应商进行结算。
5、供应商报价超过包内任一机型限价或该包总价限价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6、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7、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合同期内的各机型整机喷漆数量相较于预估的喷漆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的单机整机喷漆漆料价格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8、合同执行期间,如买方运营飞机标准喷涂发生改变,买方有权中止协议,也可与卖方协商
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南航广州或沈阳飞机维修基地;
1.7 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为飞机外表油漆的合法制造厂家或其经销商,且油漆制造厂家与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谈判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油漆经销商,必须取得油漆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油漆制造厂家应提供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的材料,包括不限于:适航当局颁发的航空化学产品设计/批准函件等;授权参与本项目的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3 供应商须承诺按照 附录一 寄售仓库保障协议 条款对南航整机喷漆所需油漆进行寄售保障。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5 年内(2016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供应商需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手册》等质量体系文件,并按照手册开展自我质量审核,或者通过专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等认证)。(注意:须提供质量体系相关材料复印件。)
2.8 供应商原则上需经过南航机务工程部质量部门审核认可(已纳入南航机务工程部质量部门认可供应商清单)或者承诺在确定为本项目子包拟选供应商后须先接受南航质量部门审核且审核通过才能签署协议。(项目评审完成后,拟选定的供应商如未经过南航质量部门审核,须由南航机务工程部质量部门对其航空化学产品设计/批准函件、《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等认证)等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即可成为预中选供应商;如需开展现场审核,则南航将在成交通知书上具明,现场审核工作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半年内开展;如拟成交供应商不能通过南航质量部门审核,则由南航机务工程部质量部门通知取消其供应商成交资格及停止履行协议)(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材料复印件证明其是否经过南航机务工程部的质量部门审核认可;如未经认可,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 年【6】月【17】日 至2021年【6】月【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8】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机务工程部
邮 编:5104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庾 工,020-86120486
陈 工,020-86113786
EMAIL: yuwz@csair.com;chenlinf@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