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车辆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小额采购公告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贵州分公司车辆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物流贵州分公司车辆等设备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1.2 项目类别:服务类。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台) | 单价限价 单位:项 | 总价限价(含税)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贵州分公司车辆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社会车辆2台(帕萨特和商务车)、货站内场生产车辆4台(电动叉车3部,电动牵引车1部);电子地磅9台;升降机1台;冷库一间等。 | 维修费=工时费+配件费。附件3《工时费限价表》、《配件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表》做了限价,供应商分别报工时费、配件费折扣率;合同中配件单价=配件折扣率×《配件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表》中对应限价,工时费单价=工时折率*《工时费限价表》对应限价。实际采购时,以采购人实际采购订单数量为准,按季度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 9.8 | 如报价折扣率>100%,视为无效报价。 |
合计 | 9.8 |
注:1、以上限价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附件3涉及项目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维修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5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车辆等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路一号南航货站楼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制。注:1车辆二保施工时间为1个工作日,总成大修项目施工时间为5个工作日,小修项目不超过15分钟响应到场处理。 |
1.6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采购)。
2.8具有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和设备维修资质,10公里为半径距离内的供应商,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固定维修场地和配套设施、设备。
2.9 其他要求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南航物流贵州分公司。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址: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路一号南航货站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钢,0851-85362207
邮箱: chen-gang@csair.com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路一号南航货站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1-85362207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航云南街27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