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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198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安检设备

序号

采购内容

参数要求

预估数量(台)

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元,人民币)

1

X光检测机

设备基本技术要求:

1.通道尺寸,宽度不低于1010毫米,高度不低于1010毫米。

2.传送装置应采用不影响X射线的材料,传送带不跑偏,传送带速度≥0.22米/秒。

3.传送带高度≥300毫米。

4.系统启动时间:不超过60秒。

其他具体参数请参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1.3《安检设备使用需求表》

2

180000

360000

2

食品级X光检测机

主要技术参数

1.尺寸:参考尺寸 长1200mm×宽1350mm×高2150mm

2.材质:主体材质采用SUS304/AISI304不锈钢(拉丝不锈钢),外壳厚度≥1.2mm;皮带采用食品级PVC/PU材质材质,厚度≥1.0mm

3.产能/容量:输送带速度10-80m/min(可调),输送带宽度400mm,承重≥15kg;

4. 电源:AC220v 3kw;

其他具体参数请参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

2

250000

500000

3

固定式车底安全检查系统

采用彩色线阵工业相机扫描技术动态方式成像;

底盘成像显示时间:≤1秒;

底盘存储或载入时间:≤1秒;

检测车辆底盘高度:≥60mm

检测车辆底盘宽度:≤4500mm

适应环境温度:-40℃ ~ +85℃

视场角度:180°

适应环境湿度:<90%RH

检测车速:建议≤50km/h,最高适应80km/h,当车辆以80km/h的速度通过时,系统车底图像采集组件应能自动扫描并显示清晰完整的车辆底盘图像;

车底图像分辨率:通用分辨率2000万像素(2048*12000),最大可定制支持9000*20000像素;

车底图像灰度等级:最大支持12级;此项技术参数须以响应文件所附本设备《检验报告》中所载为准图像采集性能等级试验:根据系统车底图像采集设备采集到的图像质量不同。产品图像质量应该要达到A级。图像主观评价应符合GB/T 7401-1987的规定,车底图像灰度等级的判定应符合GB/T 6996-2012的规定。

成像设备及结构组件防护等级:IP67适应水下1.2m,持续24小时,此项技术参数须以响应文件所附本设备《检验报告》中所载为准车底图像扫描系统主体支持承压重量:50吨;

底盘成像设备多重密封设计:防水、防尘、防潮、防霜、防雾、抗碾压;

照明组件:5颗40W单体密封LED面光源,寿命≥60000h

支持系统供电范围:AC100V~240V

底盘图像数据传输距离:≤100米;

车底图像显示方式:大幅面横向彩色显示;

车底图像存储格式:标准JPEG图像格式;

场景图像显示记录:≥1路(可扩充多路);

具备车牌识别功能的系统,其车牌抓拍率:≥98%,识别率:≥98%

支持以车牌信息关联车底图片;

系统可自动存储所采集的车底、车牌及车辆外观图像;

系统软件能对已采集的车底图像进行局部或全部缩放处理,放大倍数应不小于16级;

系统软件支持对已采集的车底图像进行锐化、白平衡或调整对比度、饱和度等处理以取得最佳图像质量,可提供检测报告;

系统支持按照日期、时间、车牌号码等信息快速检索到已采集的车底、车牌及车辆外观图像;

系统能够采集到通过车辆的轮胎,并能在车底图像中显示轮胎轮廓;

车底图像采集组件具有内部温湿度采集功能,采集结果应能够在界面显示;

设备控制箱:支持系统I/O控制、交互式智能控制;

系统最大能够同时对81080P分辨率的前端摄像机视频进行解码,并显示视频监控界面;

系统能够对通过的车辆进行测速,测速结果误差应在±10%以内;

系统能够实时显示车底摄像机、入口摄像机和出口摄像机等接入摄像机的连接状态;

当车牌识别的号码不正确或未识别时,系统应支持对通过的车辆进行手动补录;

系统软件支持选中当前抓拍到的车底图像后,系统显示部分会自动弹出相同车牌号码的历史图像和对应车辆信息;

系统支持对通过的车辆手动选择“确定”与“不确定”的判别,并查询判别结果;

系统能自动统计通过车辆数量;

具备联网集群功能,多台设备可以进行图片共享。

具备智能的基于模块的异物检测比对能力;可设置≥1个模板。

控制模块集成了视觉控制器、照明控制器、电源控制器、交换机模块,一体成型。

1

200000

200000

4

门岗箱包X光安检机

1、通道尺寸:大于等于650(宽)× 500(高)mm(W×H);

其他具体参数请参照第四章用户需求

1

100000

100000

合计

1160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

1

安检设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领航六路给水管理2号楼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并可正常投入使用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项目,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理商同时提供同一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9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1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113日至2025116,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11100900,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国际机场领航六路与空港三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755-23453190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20-86128940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8940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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