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公司桂林酒店游泳池招商公告
酒店位于桂林万象城/火车南站商圈,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完善酒店配套设施,给酒店住客及周边人员提供更好、更便利的配套服务,拟将酒店游泳池采取合作经营模式,寻求合伙人与公司进行合作,现以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商业合作。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明珠公司桂林酒店游泳池招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2 项目编号:GL-ZS-2025001
1.3 项目合作方式:酒店将一层游泳池及配套设施按照合作经营方式进行招商,合作方需按照酒店要求集中管理,泳池施工改动或增加牌匾需与酒店协商通过后,方可实施。
1.4 承包方式:招商经营,合作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依法依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一切经营风险和责任,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能源费用、通信费用、网络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酒店住店客人可免费使用泳池及配套设施。每年承包费用不得低于7000元。
1.5 合作期限:2年。
1.6 场地基本情况:泳池面积(不含周边配套设施面积):287㎡,露天泳池。
1.7 项目经营范围:游泳馆
二、联营方资格要求
2.1合作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合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法人的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处于合法存续状态。(提供营业执照)
2.2合作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
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承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环保、消防、卫生等要求,不得利用泳池从事违法犯罪、扰民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中选后不能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为证明)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提交文件要求和时间:
需装订成册(一正本一副本),每页均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相关材料,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明珠酒店,联系人(收件人):廖先生,17707739512。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截止日期:2025年6月11日下午16:00前)。
招商方: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桂林南航明珠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