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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6

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询比公告

北方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外聘法律顾问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1.2 项目/包号:BFH202500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常年法律顾问

1

150000

150000

含税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询比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常年法律顾问

北方航资产所涉及的各地区

预计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的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2020630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617日至202562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liqiutong@csair.com(024-23198226)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直接面递至采购小组

4.2 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采购小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晖024-82245057

                      陈楠,024-82245057  

        EMAIL:zhanghui1@csair.com, chennan@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沿路3-1南航北方分公司原北方航资产清理项目组

联系电话:024-82245057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南航北方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钱峰

024-23198136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询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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