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5年南联集中采购空厨门店外包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集中采购空厨门店外包材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5945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负责空厨门店外包材的供应,本项目总预算为:14608241元(含税)。
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 | 合计 (元,人民币) |
1 | 8-0Z/冷饮杯含盖 | 套 | 容积230ml、pla材质、杯体不松软,杯盖紧实防漏不易裂,单色印刷 | 160000 | 1 | 160000 |
2 | 8-0Z/冷饮杯含 | 套 | 容积230ml、pla材 | 147000 | 1 | 147000 |
3 | 14-0Z/冷饮杯含 | 套 | 400ml,口径90*高 | 1600000 | 1.3 | 2080000 |
4 | 14-0Z冷饮杯含 | 套 | 400ml,口径90*高 | 147000 | 1.3 | 191100 |
5 | 650ml杯含盖 | 套 | 口径90nm,pla材 | 2000000 | 1.4 | 2800000 |
6 | 90口径拱盖 | 个 | 90口径,pla材质,杯盖紧实防漏不易裂。 | 29400 | 0.32 | 9408 |
7 | 8-0Z/热饮杯含 | 套 | 容积230ml、可降 | 147000 | 1 | 147000 |
8 | 8-OZ热饮杯含 | 套 | 容积230ml、可降 | 147000 | 1 | 147000 |
9 | 8-0Z/热饮杯 | 套 | 容积230ml、可降 | 140000 | 1 | 140000 |
10 | 12-OZ热饮杯/含盖 | 套 | 340ml,口径*高度 | 1600000 | 1.3 | 2080000 |
11 | 12-0Z热饮杯含 | 套 | 340ml,口径*高度 | 147000 | 1.3 | 191100 |
12 | 12-OZ/340ml | 套 | 340ml,口径*高度 | 147000 | 1.3 | 191100 |
13 | 16-OZ热饮杯含盖 | 套 | 530ml,口径*高度 | 1000000 | 1.56 | 1560000 |
14 | 16-0Z/热饮杯含 | 套 | 530ml,口径*高度 | 147000 | 1.56 | 229320 |
15 | 空厨杯套(通用 | 个 | 250*54mm,可降 | 2000000 | 0.17 | 340000 |
16 | 空厨杯套定制款 | 套 | 250*54mm,可降 | 147000 | 0.17 | 24990 |
17 | 一次性试饮杯含 | 套 | 100ml*1个,纸 | 147000 | 0.55 | 80850 |
18 | 冷饮细吸管 | 根 | 长度*直径 | 1470000 | 0.15 | 220500 |
19 | 冷饮细吸管 | 根 | 长度*直径 | 1029000 | 0.16 | 164640 |
20 | 冰沙吸管 | 根 | 长度*直径 | 1029000 | 0.25 | 257250 |
21 | 牛皮纸袋 | 个 | 高度*宽度+折边 | 147000 | 0.6 | 88200 |
22 | 牛皮纸袋 | 个 | 高度*宽度+折边 | 147000 | 0.8 | 117600 |
23 | 牛皮纸袋单杯 | 个 | 高度*宽度+折边 | 1029000 | 0.5 | 514500 |
24 | 牛皮纸袋单杯 | 个 | 高度*宽度+折边 | 147000 | 0.7 | 102900 |
25 | 单杯瓦楞杯托 | 个 | 与热饮杯与冷饮杯 | 1029000 | 0.19 | 195510 |
26 | 瓦楞杯托 | 个 |
| 1029000 | 0.25 | 257250 |
27 | 牛皮纸面包 | 个 | 长宽高 | 1470000 | 0.25 | 367500 |
28 | 面包打包背心袋 | 个 | 高度*宽度+折边 | 147000 | 0.35 | 51450 |
29 | 面包盒 | 个 | 长18~20cm,宽 | 73500 | 0.4 | 29400 |
30 | 高压一次性打包 | 个 | 长宽高 | 147000 | 0.45 | 66150 |
31 | 三文治盒(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 | 个 | 形状为底边为11cm | 73500 | 0.35 | 25725 |
32 | 不干胶圆形贴纸 | 个 | 直径35mm | 73500 | 0.06 | 4410 |
33 | 不干胶长条贴纸 | 个 | 33*84mm; | 73500 | 0.06 | 4410 |
34 | 蛋糕插牌(南航 | 个 | 直径3.5-5cm之 | 7350 | 0.11 | 808.5 |
35 | 蛋糕插牌(南航 | 个 | 直径3.5-5cm之 | 7350 | 0.11 | 808.5 |
36 | 防漏纸(外送) | 个 | 直径:11.5cm | 2000000 | 0.03 | 60000 |
37 | 空厨纸巾(南航 | 包 | 230*230mm;50包 | 147000 | 5.06 | 743820 |
38 | 木质热饮搅拌棍 | 根 | 178mm*6mm*1支、 | 294000 | 0.08 | 23520 |
39 | 9寸披萨盒 | 个 | 9寸、单色印花(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 | 14700 | 1.01 | 14847 |
40 | 煲仔饭打包盒 | 个 | 1000ml、可放入微 | 100000 | 0.75 | 75000 |
41 | 披萨垫纸 | 张 | 9寸,可降解材质 | 14700 | 0.09 | 1323 |
42 | 披萨盒外包装袋 | 个 | 袋子不变形情况下 | 14700 | 0.41 | 6027 |
43 | 披萨小三角架 | 个 | / | 14700 | 0.1 | 1470 |
44 | 生日蛋糕刀叉套 | 套 | 10叉10盘1刀/套, | 29400 | 1.24 | 36456 |
45 | 一次性餐具包 | 包 | 200*40mm;内含 | 147000 | 0.32 | 47040 |
46 | 一次性蛋糕碟 | 个 | 7英寸、可降解 | 29400 | 0.42 | 12348 |
47 | 一次性蛋糕盒 | 个 | 102*105*100mm(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可降解 | 147000 | 0.92 | 135240 |
48 | 一次性手套单独装 | 个 | 5cm;2个装*1包, | 294000 | 0.45 | 132300 |
49 | 一次性水果长叉 | 个 | 19cm*1支*100支*1 | 73500 | 0.2 | 14700 |
50 | 沙拉盒(牛皮纸碗)(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 | 套 | 900ml,纸浆材 | 147000 | 0.92 | 135240 |
51 | 1/2托盘垫纸 | 张 | 250*165mm; 1、食品级原纸,80g双胶纸,符合卫生标准; 2、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油墨稳定不脱落。 3、纸张经防滑处理,不易从托盘脱落 | 73500 | 0.09 | 6615 |
52 | 2/3托盘垫纸 | 张 | 25.5*22.5cm; 1、食品级原纸,80g双胶纸,符合卫生标准; 2、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油墨稳定不脱落。 3、纸张经防滑处理,不易从托盘脱落 | 73500 | 0.12 | 8820 |
53 | 大托盘垫纸 | 张 | 34*25.8cm; 1、食品级原纸,80g双胶纸,符合卫生标准; 2、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油墨稳定不脱落。 3、纸张经防滑处理,不易从托盘脱落 | 73500 | 0.17 | 12495 |
54 | 纸杯垫 | 张 | 9cm*9cm; 1、吸水纸+双胶纸材质,吸水防滑。 2、按照招标人设计的图案定制印刷,油墨稳定不脱落。 | 117600 | 0.06 | 7056 |
55 | 可降解牙线(独立包装) | 根 | 1、牙线材质符合可接触食品级,需为可降解材质。 2、独立包装,外包装为纸包装或其他可降解材质。 | 735000 | 0.07 | 51450 |
56 | 加厚防烫纸杯(带盖) | 套 | 上杯口直径90mm*下杯口直径60mm*高95mm;1、符合可接触食品级标准 2、纸杯加厚,防烫,耐高温 3、杯子带可降解杯盖,杯扣式直饮,容量约330ml | 44100 | 0.74 | 32634 |
57 | 开封食品专用标签 | 张 | 5cm*5cm | 147000 | 0.09 | 13230 |
58 | 黄色价格标签 | 张 | 2cm*7cm | 147000 | 0.09 | 13230 |
59 | 冷泡茶瓶 | 瓶 | 350ml | 5000 | 2.3 | 11500 |
60 | 白色牛皮纸手提袋 | 个 | 长度*高度+侧宽(折边) | 30000 | 0.8 | 24000 |
合计 | 14608241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外包材类 | 广州南联食品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注:中选供应商负责卸货、拉货入库,并将不符合招标人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7个自然日交货。 |
注:投标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照数补齐, 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6.1详细配送地址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收货地址 |
1 | 广州总部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
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采供部 |
3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
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国际机场南联黑龙江分公司 |
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
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
7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8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9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 |
10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 海口: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基地食品楼仓库 三亚: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基地货运楼仓库 |
11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豪苑生活B区航食厂 |
12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
13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 |
14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迎宾路1341号 广州南联航食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15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 |
16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机场南航综合楼 |
如招标人有需要,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根据本次采购结果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提供①pla材质冷饮杯、吸管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包含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②纸质热饮杯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包含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③如生产厂家同时具备上述2类产品(pla材质冷饮杯、吸管和纸质热饮杯)的生产能力,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包含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④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链条需完整,如授权期限短于本合同的有效期,需补充授权到期后可继续获得授权的说明材料。⑤若投标人自身具备上述2类产品(pla材质冷饮杯、吸管和纸质热饮杯)中的1类或2类生产能力,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可,无需提供相应授权)。(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9 投标人须提供热饮杯、冷饮杯(热饮杯为纸杯,冷饮杯为pla杯)近一年内(202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热饮杯的检验标准要符合《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3-202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冷饮杯的检验标准要符合《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3-202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7-2023)。【注意: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查验截图。)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CA证书的作用: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投标必须使用CA证书。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机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遗失补办、续期、变更等问题,请直接联系CA证书颁发机构:
客服电话:020-89524338/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CA公司地址、办公时间和其他联系方式等详见网页:
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3 CA的办理方式:
办理指南详见链接:https://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下载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CA专用驱动。
下载链接:https://www.cnca.net/dl/Drivers/南航招投标专用驱动.zip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
成功后,方可使用CA证书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4.6 其他注意事项
4.6.1 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必须使用CA证书,请有意参加招标项目供应商提前办理。
4.6.2 请在收到CA介质后,尽快完成系统绑定,避免影响后续功能。
4.6.3 请注意保存好密码和CA介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1 招标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
联系人:万工,020-86123202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803室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蔡小姐,020-86133687
8.3 技术支持客服:020-86138881 或 020-86131709 或020-86122152
9.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蔡小姐,020-86133687
9.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9.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