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吉林分公司灭火器维修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灭火器维修询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吉林分公司灭火器维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灭火器维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100997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具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灭火器维修

4kg469

18

8442


2

灭火器维修

2kg137

13

1781


3

灭火器维修

8kg496

28

13888


4

灭火器维修

35kg56

139

7784


5

灭火器维修

CO2 3kg20

35

700


6

灭火器维修

CO2 24kg5

139

695


合计

33290(含13%税)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交货时间

1

灭火器维修

长春龙嘉机场、长春市二道航空家园、长春市南航新办公大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询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61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供应商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过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委员会有权认定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1129日至20211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1239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九台市东湖镇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1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姜大赢0431-89606684

EMAIL: jiangdayi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

联系电话: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60668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采购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5111号。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上一条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上海地区航材运输和提发货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下一条北京南方明珠大酒店物业服务外委采购项目竞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