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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管理部)2026年三亚凤凰机场场内车辆充电采购项目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6-05-13

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管理部)2026年三亚凤凰机场场内车辆充电采购项目邀请函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海南分公司(三亚基地管理部)2026年三亚凤凰机场场内车辆充电 。

1.2 项目编号:CZ2025006489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20万元。(含税)

序号

采购内容

税率

单价限价(含税)

(单位:/度,人民币

备注

1

综合电价(含以下内容)


1.50


1.1

电度电价

13%

凤凰机场依据电力交易政策实际购电成本价格


1.2

变压器基本电费度电均摊

13%

该项目充电桩收费标准按 0.1 /度设定。机场每月用电量浮动,变压器基本电费均摊至电度电价价格相应浮动


1.3

充电服务费

6%

凤凰机场专线电网、充电桩设备投资运维成本=综合单价单价-电度电价-变压器基本电费度电均摊


备注:1、电度电价:2026-2028年月均代理购电价格,仅供限价参考,每月浮动。

2、变压器基本电费度电均摊:为三亚供电局根据用户变压器负荷投用情况收取的收费项目,凤凰机场将其均摊至每度电用电价格测算收取,因凤凰机场每月用电量浮动,基本电费均摊至度电价格标准也相应浮动。2024年凤凰机场均摊基本电费度电价格为0.1元/度至0.15元/度(仅供参考,按实际执行)

3、充电服务费:总充电费单价1.5元/度,扣除电度电价、变压器基本电费后的剩余款项为充电服务费。该费用涵盖甲方专线电网、充电桩设备投资运维成本,按服务费税率开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凤凰机场场内新能源车辆充电

三亚凤凰机场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2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直接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直接采购文件时间:2026514日至2026520,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直接采购项目下载直接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直接采购

2.2 直接采购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632359,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机场南航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18689728802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鹿城大道南航基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98-88288788】

5.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处理;其他采购项目投诉由各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处理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上述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对外发出本文件前,请注意删除此处蓝字说明。】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直接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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